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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站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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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规范[国内中文域名]销售行为的业务通告
尊敬的代理商:   
    为积极配合并严格执行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(CNNIC)下发的“规范销售行为通知”,关于西部数码代理商[国内中文域名]的销售行为规范,
    现通告如下:
    一、不得发送冒用信息产业部名义、冒用CNNIC名义或未经CNNIC备案的销售传真。
    二、不得以欺骗、误导、恐吓等方式进行销售,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:
      1、注册与用户名称相关的名称后,向用户进行销售;
      2、以他人要注册为由,向用户销售;
      3、冒用信息产业部、政府事业单位或CNNIC名义向用户销售;
      4、以信息产业部或CNNIC的要求为由,向用户进行销售。
    三、不得使用虚假信息、冒用注册人或其他组织名义注册,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:
      1、冒用他人名义注册后向用户销售;
      2、未经用户许可,以用户名义注册后向用户销售;
      3、未经用户许可,注册后将有关URL指向到用户网站后向用户销售。
    四、销售过程中,不得使用含有"电子商标"、"网络商标"等相关内容的传真或邮件;不得在电话中出现含有"电子商标"、"网络商标"等相关内容的话述。
    五、不得强迫用户注册购买多年服务, 必须按照用户实际交费的年数向我公司提交注册年限。
    六、不得违反价格政策进行低价销售。    对于上述注册行为规范,各代理商必须严格遵守,我公司将加大对有关销售行为的监察力度。如发现代理商有违反注册行为规范的行为,经查实后将根据有关管理办法、渠道政策的相关规定,进行严肃处理。情节恶劣的,西部数码将直接取消违规代理的代理资格。

    特此通知

西部数码
2006年8月24日